(一)补报名工作要求按照闽招委〔2021〕8号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二)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1〕13号)执行。
(三)符合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一并办理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于5月5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须于5月6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其他事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2〕2号)执行。
(四)各地要坚持以生为本,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安排考生错峰、有序参加补报名现场确认,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考生聚集、长时间排队。现场确认场所要清洗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多渠道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请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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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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