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2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2年7月15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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