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晰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公示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四级网上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2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附件1-5(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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