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个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包括班级数和学生数)招生,高一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市实验高级中学、市高级中学、东兴中学和上思中学按指令性计划内招生指标50%以上的比例分配给各县(市、区)初中学校,详见附件3:《2022年防城港市自治区省级示范高中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辖区初中学校人数计划表》。
3.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违规跨市域范围招生,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特别是公参民学校要严格独立招生。
4.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需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5.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
6.做好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2〕7号)的精神,我市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数195人,其中防城港市高级中学、上思中学、东兴中学分别计划招生50人,那良中学计划招生45人,民族班招生人数计入学校计划招生总数内;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15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招生计划待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下达后分配。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纳入全市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工作,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管理,与普通班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市内普通高中民族班学生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入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报读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在所在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部门报名,7月20前,由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部门收集报送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为了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顺利推进,从今年起,全市初中学校凭高中、中职录取通知书领取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于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义务教育证书的,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发。不再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集中10月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教育,并推荐就业。
2022年防城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严格招生计划和招生行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