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初中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附件6)执行。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和审核后,由学校按学生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进行录入并上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市直学校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防城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