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监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学院纪委对“9+3”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院“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七)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凡在“9+3”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022年达州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