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做好部署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招生工作部署,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秩序。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市教育局成立2022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按照2022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3)履职尽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承诺入学、签订入学合同、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教育主管部门、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意愿选择,严禁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同意或邀请普通高中学校有关人员到校通过“做报告”等形式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直接或间接为高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成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初中学校不得允许在校生以任何形式提前进入高中学校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学习。
(三)强化督查督导问责。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四)切实加强宣传指导。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将《致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并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回执”由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设立公开电话,认真答疑解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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