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如在2022年5月18日前向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的,其非本市户籍父或母须持本市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不符合条件不同意转学;在2022年5月18日后向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的,其非本市户籍父或母须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不符合条件不同意转学。上述规定不含市内转学。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制定了《给家长一封信》(附件2),请各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迅速转发给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上述入学要求向随迁子女家长通知到位,提醒家长如未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或居住证过期的,须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
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1).pdf
附件2:给家长的一封信(具体网上报名时间版).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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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东莞市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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