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于7月份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和头脸部无明显缺陷。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3.台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
4.台湾学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5.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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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台湾高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