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于7月份为录取新生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身体检查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4.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学费及住宿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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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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