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二)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三)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
4.2.4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四)计划调整原则
如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校外生源调剂。
(五)校内计划调剂
当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若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
当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若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
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六)校外生源调剂
若校内计划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我校校外生源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的专业名称与原报考专业相同,且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类别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3)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考生合格线;
(4)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申请调剂的原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如下: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七)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w.***.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2年滁州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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