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考生可选择包括我校在内的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安排好先后顺序。我校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梯次顺序。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录取二志愿。
(六)考生若已报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22年沧州师范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