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 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 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 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字应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职业技 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职业技能测试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 试中的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艺术类和空中乘务专业录取: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 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职业适应性 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退役军人。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 类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 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 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 ,于 4 月 14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 生 办 公 室 用 于 资 格 审 核 , 具 体 流 程 请 登 录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cn/zsjyc/) 。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 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 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 年 5 月 5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 年 5 月 11 日—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选 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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