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1日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3.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官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并盖手印的退档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办理本次退档申请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4.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校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2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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