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
(一)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对于同分考生,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比较小分;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面试)、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综合表现成绩依次比较小分。
(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单独录取。
(三)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中英语成绩须为合格;对于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英语成绩不达标而取消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按顺序志愿录取。
2022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