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专业课 1 |
专业课 2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心理学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心理学 |
体育教育 |
运动解剖学 运动生理学 |
100 米、800 米、立定三级跳远和{引体向上 (男) 或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微生物学 |
食品工艺学 |
中药学 |
中药学 |
无机化学 |
英语 |
综合英语 |
翻译与写作 |
音乐学 |
基本乐理通用教程 |
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其中一项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原理 |
现代酒店管理概论 |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
(http://www.***.cn/zzxx/)
免试退役士兵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于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 (http://www.***.cn/zzxx/) 另行公布。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3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到我 校勤政楼 2052 室参加面试复审。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 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 地点设在亳州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 月 9 日上午 9:00—11:00 |
英语 |
4 月 9 日下午 14:00—15:30 |
专业课 1 |
4 月 10 日上午 9:00—11: 00 |
专业课 2 |
4 月 10 日下午 14:00—16:00 |
免试退役士兵: 测试时间: 4 月 10 下午 17:00—19:00
测试地点和方式,请密切关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cn/zzxx/) ,并保持手机畅通。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 按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 4 月 15 日登录网址: http://www.***.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 统”查询。成绩复核: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zxx/) 下载 《查分申请表》 ,填写后送至我校勤政楼 2052 室。截止时间: 4 月 16 日 17:00。由我校 汇总后由复查组(不少于 3 人) 统一核查。对专业科目成绩复核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 的,不再通知考生; 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成绩 复核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 、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 7 号) 和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 考核,择优录取;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 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首先录取技能大赛获奖面试合格考生。申请技能 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排序: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省教育厅等 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免试 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 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 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 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计划内,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在公共课 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 的基础 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 专业课 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 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项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若普通计划没有完成,优先考虑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如下: 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 定计划分配比例,按对应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录取细则 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将按比例调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 则如下: 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 源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同类别计划的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3 外校生源调剂
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填报志愿时,考生 须满足: ①原高职(专科) 专业要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 ②报考专业一致,公共课考试 科目相同; ③文科、理工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④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 件: 公共课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等条件 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类别、公共课总成绩从 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 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 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 考生组织面试。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校网站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zxx/) 发布,请考生 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 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 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 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 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执 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 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 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 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 (皖发改价费) [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 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8000 元; 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5000 元; 评选国家助学金 人数占学生总数的 20%,每生每年平均资助 3300 元。
学校每年还从事业费收入总额中提取 5%,用于优秀学生奖励、贫困生资助、勤工助 学、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办理程序及材料见《2022 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修正案(九)》 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 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 临时工作人员) 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 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 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 何形式的活动。
10.4 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zxx/)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 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 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要求,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 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 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8-53670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 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 、5367131
学校网址: http://www.***.cn/
招生网址: http://www.***.cn/zzxx/
本章程亳州学院负责解释。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公示如下: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pdf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docx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各类鼓励政策申请表.docx
请您们认真查看,欢迎报考亳州学院!
答案来源于:2022年亳州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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