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资格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招收符合本文件招生“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的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区内常住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和住房地址一致。
2.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合法住房,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购买二手住房的,须过户1年以上(含1年)。同一住房只能同时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4.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地县域内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县域内户籍或随父母居住在县域内均可报名。
6.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条件,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30日。
2022年滨州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招生报名资格和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