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就近入学。完善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5月中旬前根据服务区内常住人口中适龄人口变化情况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当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服务区以外的学生。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于5月底前,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到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备案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范围。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学校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三)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严格执行县市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学校所在县域以外的学生。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需在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坚持公平公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入学编班时随迁子女与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对待。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日程安排、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材料要求、录取名单(优抚对象等子女名单)、分班方法、咨询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工作机制。
(五)坚持便捷高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部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实现招生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届时,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平台,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学校审核通过后,核发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对个别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由学校协助家长登录平台报名。报名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开通咨询服务电话,热情为家长服务。
(六)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主体管理责任,统筹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职能划分,主城区学校由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按照划定区域属地管理,市直学校的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纳入滨城区统一管理。
2022年滨州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