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所有考试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格)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水平、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级(合格)及以上者,《义务教育证书》记初中毕业水平。考试或考查存在不及格(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所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及格(合格)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补考仍不及格(不合格)者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级者,《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记初中毕业水平。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各按12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20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5%、35%、30%计入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按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5%、25%计入综合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2023年起,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理科综合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文科综合成绩。
3.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和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时,原则上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D级(及格)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水平、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级(合格)及以上。
2022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结果运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