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选”“一考多取”,即一次考试,一个平台,考生自愿选择,分类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鼓励职业学校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职普比例大致相当。
2.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和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只录取当年初中毕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70%。体育、艺术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80%,初中阶段获得该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含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可特招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有关通知要求,“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滨州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75%。
我市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50%,其他申报录取条件另见报名公告。
其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公布。
3.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考生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即具备录取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普通高中肄业生、结业生均可注册,不受考试总成绩限制。鼓励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已确定选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可无志愿录取到普通高中。
4.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市教育主管部门将适时研究制定相应的特色招生办法。空军航空实验班,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民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除外)按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由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主录取。
5.市城区以外,仅招收本县市区生源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6.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计划和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2022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