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三)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精神,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四)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2〕311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计划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有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