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报考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有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 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 依据校考成绩(满分 750 分), 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 按不超过该专业(含招考方向) 上一 年度录取人数 4 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
(4)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 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 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
文化课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
语文 |
外语 |
||
音乐学(含声乐、钢琴、 器乐) |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
70 |
70 |
舞蹈学 |
70 |
50 |
说明: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 合格的基础上, 按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 满分750 分) 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 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 考方向) 由高到低排队(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
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音乐学<含声乐、钢琴、器乐方向>、舞蹈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