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文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非应届生且无硕士论文者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各部分满分值如下:
研究计划书:40分;
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论文摘要;非应届生且无硕士论文者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20分;
研究成果:20分;
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20分。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文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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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 -- | -- |
汉语言文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汉语言文学 | 运城市易得电脑学校 | 3 | -- |
汉语言文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汉语言文学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汉语言文学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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