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将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各系主任组成的院长领导制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各系主任和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将逐一审核申请者的报考资格,选出符合报考资格的申请者,并交由招生工作小组分专业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招生工作小组从各个报考专业内选取至少5位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学术能力强的副高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学术资质。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材料初审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研究计划 |
最高30分 |
科研发表 |
最高10分 |
科研项目与学术获奖 |
最高10分 |
综合学术素养 |
最高50分 |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入围复试考核的人数与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比例不超过4:1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材料送达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院系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汉语言文学 |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 -- | -- |
汉语言文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汉语言文学 | 运城市易得电脑学校 | 3 | -- |
汉语言文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汉语言文学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汉语言文学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