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同等学力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各部分满分值如下:
研究计划书:30分;
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同等学力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5分;
研究成果:25分;
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20分。
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进行成绩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3月上旬在汉语文化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