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学校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学校于 6 月 24 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 6 月 25 日 9:00-27
日 17:00 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 并进行录取确认,学 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的,视为 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将综合考虑缺额数量、流失率 等因素, 于 6 月 29 日确定拟录取递补名单。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 考生于 6 月 30 日 9:00—7 月 1 日 17:00 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拟录 取递补名单, 并进行录取确认, 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对未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不发放录取 通知书。
6. 入学后, 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 对
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 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 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位网) 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7.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对于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