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各省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林业大学高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