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处理。
4.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5.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如届时涉及招生专业调整,按调整后的专业进行录取。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下载)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下载)
3.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下载)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
2022年2月18日
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台湾地区高中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