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艺术团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四)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申请。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五)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