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3.按照市教委要求,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农村户口考生在原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北京籍退役士兵考生在原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5.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6.确定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下发录取通知书。
7.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统招和高职单考单招。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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