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无法在北京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期间,没有补报名,无法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报考信息中的考试方式、报考点、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所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网上报名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我校不设现场确认,不受理补交报名费。
(3) 凡不符合选择北京大学考点条件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有效北京社保记录或北京户籍证明的非应届毕业生),选择北京大学考点无效,不予准考。
(4) 根据中央军委相关文件规定:除“强军计划”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在职干部到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未选择强军计划的现役军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5) 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相关专业的考生若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须在11 月3 日16:00 前将情况说明发邮件至xjxlrz@***.c ,邮件标题须为“报名号+申请修改报考类别”,具体情况说明中应包含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明确个人报考类别填报错误,特申请修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等字样,邮件收到后由研招办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申请修改报考类别的邮件,
无法网上确认,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10 月28 日
2022年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硕士研究生其他重要提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