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1.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拟在1月下旬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为幼儿园拟录取对象。
2.公示
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将在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公告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二)核验材料并确定正式录取新生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携带儿童和以下几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1.户口簿;
2.健康证;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4.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核验材料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取对象。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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