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且人数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结合考生技能大赛获奖等级、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结合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
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安庆师范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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