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 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 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 志愿,则不予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 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 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 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3、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 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 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 赛) 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 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 届毕业生。
(3)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 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 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 ,于4月27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 于资格审核。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 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年5月5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年5月11 日— 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选择我校 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 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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