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 皖 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二)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 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 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 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 序,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 适应性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 生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 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 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 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
过 1:2 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 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 50 分) 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 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 英 语、专业课科目 1 、专业课科目 2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 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三)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 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 校生源调剂。
计划调整规则为: 按各专业(各类型计划) 剩余合格生源数确 定计划分配比例,缺额计划按比例分别分配至各合格生源充足的 专业(计划类型)。
4.3. 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业计划包含: 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若专业某一类型计划有计 划剩余,则优先按计划调整规则在专业内(不跨联合培养点) 其 余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型之间调整,调整后仍有计划剩余的进 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某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仍有计划剩余的,在同一联合培养 单位内,将该专业的缺额招生计划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经 “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后,仍 有剩余缺额的招生计划用于进行 “培养单位间计划调整”, 即缺 额招生计划剩余部分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我校其他联合培养单 位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及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 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 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 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专业 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调剂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公共课考试科 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单科顺序为: 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 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 网址: zs.***.cn )发布,请 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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