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 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 为: 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 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 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 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若专项计划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普通计划生源充足,将剩余专项计划调至该 专业普通计划。
若普通计划因生源不足未完成,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至该专业生源充足的专 项计划。规则如下: 按各专项计划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普通 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项计划。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仍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普通计划和专项 计划分别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 按各专业 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 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 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 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 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 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 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 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顺序为: 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公共课科目分 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http://cc.***.cn/zhaosheng/) 发布,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 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 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 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 (教学〔2002〕 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 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院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皖发改价费〔2021〕 145 号) 标准收费,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 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专业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学费 |
公共事业管理 |
14520 元/生 ·学年 |
皖发改价费函 ( 2021 ) 145 号 |
浮动政策 |
护理学 |
15840 元/生 ·学年 |
|||
药学 |
17280 元/生 ·学年 |
|||
医学影像技术 |
17280 元/生 ·学年 |
|||
医学检验技术 |
17280 元/生 ·学年 |
|||
康复治疗学 |
17280 元/生 ·学年 |
|||
住宿费 |
4 人间 1500 元/ 生 ·学年, |
皖发改价费函 ( 2021 ) 145 号 |
||
6 人间 1200 元/ 生 ·学年, |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 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 助项目。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临 床 医 学 院 招 生 网 (http://cc.***.cn/zhaosheng/)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 录取信息发布的 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 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 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 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1-6253296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1-62532800、62532900
咨询热线: 0551-62532800、62532900
网址: http://cc.***.cn/zhaosheng/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pdf(点击查看)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pdf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面试申请表》.pdf
(温馨提示:院校测试时间和方式视疫情发展情况可能会做调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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