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 的第一专业志愿, 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 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 空余计划的专业, 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若考生职 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测试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 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相同, 则按照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技能拔尖人才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 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 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 的中等职业 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 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 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 4 月 14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 室 用 于 资格 审核 。具体 流程请登 陆 我 院招 生信 息 网(网址 : http://zsxxw.***/)。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 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 年 5 月 5 日前, 我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 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 年 5 月11 日—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 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 确认后即被我院正式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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