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在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2022年安徽省继续重点高校招生专项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