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
3.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202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违规违纪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