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素质、科学和创新素养、应用分析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图片(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fg@vip.***(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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