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成绩×80%+英语复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栏目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专业、拟录取研究方向。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
3、拟录取
我院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拟录取:
(1)首先进行直博生拟录取。
(2)获得我院2021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通过我院考核并完善相应报名手续,且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招生拟录取。
(3)其余考生拟录取,根据复试总成绩及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报考专业、报考研究方向“01研究方向”或“02研究方向”或“03研究方向”分别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指标和考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填报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复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采用“专业综合复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推免报名开网后,拟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和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及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均须登陆、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第一时间按要求填报我院、专业、专业方向,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当我院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和拟录取相关通知时,如果考生还未在该系统上完成前期填报或确认手续,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未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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