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学院(系),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取消学院(系)推免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我校所有参与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对未按要求回避或报备的工作人员或学生,学校将严肃处理,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4、在院系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向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申诉;在学校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存异议的应于公示后3个工作日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实名反映或申诉,由办公室提交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办公室电话:0311-87935021。
校纪委监督电话:0311-87935119。
推免咨询电话:0311-87935136。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2022年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各学院(系)推免名额
3.推免汇总表
4.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
研究生学院
2021年9月7日
2022届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管理和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