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学生会、院团委成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5分。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团总支成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2分。
(三)班级干部、团支部干部、宿舍长,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0分。
(四)学院社团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4-10分。
(五)各级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活动,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学期加4-8分(参加多个社团的不累计加分)。
(六)院文明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6分,院部文明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4分。
(七)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志愿者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等荣誉称号,院部级加4分,校级加6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八)遇有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如事端、火灾、洪灾、车祸、抢劫、破坏公物等)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报告,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根据表现加3-10分。
(九)附加分各项合计总分不设上限。
2022届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毕业生专科升本科免试推荐生学生素质测评的附加分包括以下几项(每项如有同时加分的,以*高分计,不累计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