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我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答案来源于:2022-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简章
2022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活费由按月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