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答案来源于:2021年枣庄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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