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3.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