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1年我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考生在网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