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成立“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监督下,成立由招生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成的校自主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日程,自主招生命题、阅卷,资格认定,名单审核、录取上报和公示、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等工作。
(三)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四)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专业招收计划缺额的1:1。总分(200分),其中文化综合知识(100分)、岗位技能测试分(100分)。
(五)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考试科目排列的先后顺序为:文化综合知识,岗位技能测试分。
(六)我校“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021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