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普通高中类考生在网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5.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1年教育部及我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各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7.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8.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021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