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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